嫌疑人被抓獲。
本報訊 (記者 程蕾 通訊員 陳梟君 文/圖)今年8月以來,萬州人崔某、肖某、何某、劉某四處找人租借銀行卡,并將所得銀行卡用于幫助電詐團伙走賬。近日,在萬州區公安局五橋派出所的深挖細查下,四人被全部抓獲歸案。
日前,五橋派出所案偵民警張藝文在調查一起電信詐騙案時,發現涉案銀行賬戶被凍結,銀行卡的所屬人是萬州人何某。經進一步追查,民警發現何某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均已被凍結。事情定有蹊蹺,辦案民警隨即找到何某。
何某稱,兩個月前,他和一男子在網上認識,男子以500元的價格向他租借銀行卡。何某想反正自己也沒什么損失,還有錢賺,就同意了??粗鴣礤X挺快,之后何某又將自己的其他銀行卡租借給該男子。
熟悉的套路,熟悉的手法,民警立即意識到這是典型的幫助電信詐騙團伙走賬跑分,并立即向所負責人匯報。所負責人高度重視,立即指派多名民警,分頭開展追查工作。經過對賬戶大量分析研判,同時結合銀行網點取款視頻,警方很快明確了以崔某為核心成員,肖某、何某、劉某為“車手”的犯罪團伙身份信息。
“幾名嫌疑人目前都已回到萬州?!比涨?,在配偵部門協助下,辦案民警收到這樣一條線索。機不可失,在所負責人帶隊下,民警們兵分四路對四名嫌疑人同時收網。
經訊問,四人如實交代了作案手法和分工。
自今年8月起,在崔某的召集下,四人開始為電信詐騙團伙走賬。崔某先在一款境外軟件上注冊賬號并接單,然后安排人四處租借銀行卡。接單上家詐騙成功后,就將詐騙款分拆轉入崔某收集的銀行卡上。崔某再安排肖某、劉某、何某三人專門為其取現并回款。通過這種手段,四人共為電詐團伙走賬10余萬元,非法獲利1萬余元。
目前,四人因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被萬州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而將銀行卡出售、出租的人員,警方也在做進一步調查,他們也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警方提醒:不要為一時貪念,就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、手機卡等賬戶出借、出售給他人或幫他人進行轉賬,不僅助紂為虐,給電信詐騙受害人造成巨大損失,還涉嫌違法犯罪。